2月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副省长温暖等介绍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要财政政策的引导支持。2024年财政部门在支持美丽山东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崔宗涛:支持美丽山东建设,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2024年,省财政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财政政策43项,统筹落实160多亿元资金,为谱写美丽中国山东篇章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立足“强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筹集资金90.5亿元,支持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等重点任务落实。筹集资金37.2亿元,推动高耗能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筹集资金25.7亿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聚焦“优调控”,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实施资源环境领域财政激励政策,对生态文明强县、清洁生产试点项目等予以奖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296个流域断面“全覆盖”实施生态补偿。创新出台湿地生态补偿办法,按照“谁保护、补偿谁”的原则,推动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优化节能减排奖惩和减污降碳调节机制,让污染物排放量少、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市受奖励、得实惠,运用经济杠杆有效调动了各地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注重“拓渠道”,加大财金联动力度。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更多资金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集聚。比如,创新“财政+信贷”模式,发挥再贷款和财政贴息叠加效应,优化升级碳减排政策工具,引导银行发放绿色贷款135亿元。创新“财政+担保”模式,对节能环保等6类产业提供融资增信,推动新增绿色担保业务4.8万笔、151亿元。创新“财政+基金”模式,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累计投资绿色低碳产业391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824亿元。
四是着力“提质效”,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资金管理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财会监督与环保督察、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凝聚各方监管合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支持美丽山东建设使命光荣、任重道远。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资源统筹,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创新,为加快美丽山东建设、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经济日报记者:
金融资金的投入可以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重要支持。请问,在推进环保金融方面,山东是怎样探索的?有何经验?
侯翠荣: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金融系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环保金融创新发展,为更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服务美丽山东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持续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系列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产业设立15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在全国首个出台专门针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省级金融支持政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快构建。
二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制定出台《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通过人民银行将入库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项目推送全省各金融机构,予以融资支持。截至目前,已为入库项目累计提供授信644.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42.9亿元。
三是加快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经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推进,有效破解资金来源渠道缺乏、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现实问题。截至目前,山东已入库项目55个,共获得银行授信超110亿元。
四是稳步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全面完成碳市场履约任务,全省累计323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1.01亿吨,成交额58.32亿元,累计卖出量1.33亿吨,成交额84.72亿元,交易量和交易额位居全国首位。烟台海阳市海上风电项目成功登记全国首个新CCER项目,下步将按程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形成涵盖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及水气重点污染因子的排污权交易试点模式,2024年,5个设区市完成交易87笔,主要污染物交易规模3136吨,交易金额达9151万元。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美丽山东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修订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管理办法,推动入库项目扩围增容、向源头治理延伸,服务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中国环境报记者:
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大家都比较关心。请问,山东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方面,有什么好的办法?
侯翠荣: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关乎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治理2.37万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十三五”末的31.7%提高到67%,提升了一倍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消除了1428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2项工作完成任务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已完成治理村庄基本消除了污水横流、蚊蝇滋生等脏乱现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为推进美丽山东、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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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位推进、先急后缓。面对村庄数量多,区域差异大、治理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挑战,省生态环境厅立足省情、高位推动,连续4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山东重点民生实事。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集中力量优先完成了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治理,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等5类重点村庄治理比例达78%。
二是因地制宜、利用为先。坚持因村施策,2022年在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拉运、集中生态处理”等4种集中治理方式基础上,增加了3种“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分散治理方式,治理成本大幅降低。2024年又探索了多种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了生活污水由“治理”向“利用”的转变,全年新增清洁水源8000余万吨,供给村庄绿化、道路降尘,灌溉附近果园、林地、农田,取得了“污水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的良好成效,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三是突出运维、长效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必须要可持续,不能“造盆景”“一阵风”。要确保效果持久,关键还要靠制度。2024年省直8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推动“河长制”向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延伸。连续3年开展常态化暗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巩固治理成效。
下一步,山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牵引,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常态化排查整治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梯次延伸美丽乡村覆盖面,持续在齐鲁大地绘就天蓝地绿、山清水秀、村美人和的新时代画卷。
(大众新闻记者 姜倩 摄影 李亚平 崔晗 策划 陈巨慧)